近日,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、辽宁省青年联合会发布《关于表彰2023年度“辽宁青年五四奖章”“辽宁五四荣誉奖章”、省“两红两优一先”的决定》(辽人社函〔2024〕99号),公布了2023年度“两红两优一先”表彰个人(集体)名单,学院团委获评2023年度“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,聚焦人才培养中心工作,不断深化团学组织改革,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,深化“三全育人”工作体系建设,全面践行新时代共青团组织初心使命,助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,先后荣获“全国煤炭行业五四红旗团委”“阜新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等荣誉称号。
“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”是团省委授予各级团组织的优秀示范奖,获评此项荣誉,是上级团组织对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充分肯定,更是对全院广大团员青年的激励和鼓舞。今后,学院团委将坚持“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”,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领导,聚焦主责主业,当好桥梁纽带,落实从严治团要求,持续深化青年思想政治工作,认真做好团组织规范化建设,着力实现五育融合,引领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最好的自己。